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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2-12-21 10:56  
系、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公寓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寓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公寓,根据商院公管[2009]3号文件《商洛学院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规定(见《商洛学院学生工作管理规程》第101——103页),现就有关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寓管理工作先进系
各系根据平时卫生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作息纪律检查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写出学年度公寓工作总结。申请参评公寓管理先进的系,另外递交书面申请,报公寓管理委员会评定。
二、公寓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各系党总支、辅导员、班主任及有关公寓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
热爱公寓工作,认真负责,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解决和处理公寓学生问题,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3、推荐名额
各系可推荐1名参评人选并写出单行材料,报公寓管理委员会评定。
三、 公寓优秀学生干部、公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舍长
1、评选条件
积极主动参加公寓工作,认真负责,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公寓工作中有一定的工作实绩,至少有1—2件突出事迹;积极参加公寓各项活动和会议;以身作则,起到积极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无违纪现象。
2、推荐名额
各系推荐1名公寓优秀学生干部、1名公寓活动积极分子和1—2名优秀学生宿舍舍长(优秀舍长参评对象为担任一年以上的宿舍舍长)。
四、材料送交
各系推荐的先进个人分别填写公寓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同总结材料于2011年6月10日前送交公寓管理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 公寓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可在学院办公系统公共信箱下载)
 
 
                                              商洛学院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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